□通讯员范宏雷
宁波晚报讯本想搞点淫秽光盘来赚点钱,没想到刚赚了50元就被查获,不光成本泡了汤,还被判刑并处罚金,52岁的音像店主施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近日,鄞州区法院以贩卖淫秽物品罪判处施某管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违法所得5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今年3月,施某为牟利从他人处购得淫秽VCD光盘112张,在自己开的音像店内出售。同月19日下午,施某在音像店内以50元的价格向顾客黄某出售14张淫秽VCD光盘时,正好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随后,公安民警又从施某的店内查获剩余的淫秽VCD光盘98张。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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