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屠传宏通讯员林波
宁波晚报讯4日上午,在余姚法院,一位身着苗族服装的中年妇女从身边拿出了几双自制的布鞋垫,坚持要法官收下。只见她热泪盈眶,嘴边念叨着:“你们真是好人,你们真是好人!”
这位金姓苗家妇女来自贵州。因为她的儿子在余姚遭遇交通事故不幸身亡,肇事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她为了索赔,在5月31日那天来到了余姚法院刑事审判庭,要求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王志华法官见她满脸愁容,便立即带着关切,耐心地进行了接待。
金某表示自己不会写诉状,王法官就让她口头起诉,详细询问起她的诉讼请求。可金某的普通话说得吃力而且心又急,很多事情说不清楚。王法官只好耐心地问了一遍又一遍,费了很大劲才完成了笔录。金某说自己在余姚举目无亲,远道赶来身边已未留分文。法院工作人员陆鑫一旁听了,当即从自己口袋里掏出30元钱,让她备着作车费。
为让金某早些拿到赔款,王法官随后就把诉状副本送到了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手里,听取答辩意见,并抓紧时间根据案件情况展开细致的调解工作。在王法官的不懈努力下,金某与被告方4日终于达成协议,由被告方一次性赔偿、补偿60741.40元。
考虑到金某身携巨款路上不方便,王法官特意帮她做了张银行卡,把赔偿款打到了卡里。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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