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景致
二手货车保险遇到麻烦
陈师傅今年2月花5000元买了辆二手货车,6月底原车保险到期。这两天,他在为车买保险时发现,市内各保险公司最少的要他买3种保险,保险费用都是5000多元。陈师傅说,保费超过了车价,我买不起了。为了他人安全,他只想买第三者责任险,但没有一家保险公司愿为他承保。
问出了法律与配套细则间的空白
按陈师傅提供的电话,记者先后向太平洋、平安等各保险公司了解情况。据介绍,陈师傅的车至少须承保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司机和乘客座位责任险。按5月1日起实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一项是强制要保的,其他两项没有强制性,但由于强制承保的第三者责任险缺少具体实施标准,他们目前只能参照各家总公司原先制定的最低5万元的保额标准执行。这些保险公司不单做第三者责任险,是因为没有第三者责任险实施细则。
市保险协会蔡先生告诉记者,陈师傅的问题反映了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与配套细则之间的空白,他们很重视,已向省和国家保监局作了反映。他相信这个问题如果将来得到解决,会让更多的人受惠。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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