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屠传宏通讯员贤权雪波
宁波晚报讯以前,农村群众在当地的人民法庭打完官司,调解、判决等法律文书是没法立即到手的,因为法院的大红印章只有一个,留在法院里,法庭必须将法律文书送到法院去盖章。从这个月开始,余姚法院陆续在五个人民法庭启用了“电子签章系统”。法庭与法院经电脑联网,法庭工作人员通过指纹识别系统即可在法庭输出带有法院的大红印章的法律文书。这一措施的落实,大大提高了法庭办案效率,方便了诉讼当事人。据悉,法院启用“电子签章系统”在我市还是第一家,在全省也处于领先地位。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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