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地水岸小区住户杨老先生近日向本报热线反映:我家住在3楼,楼下两层裙楼开了家“拉芳舍”美食店,我们很担心这家店会产生噪音和污染。
记者诸新民:杨老先生来到本报热线值班室反映此事时,还带来了1997年开始实施的《宁波市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文件中第五条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含以居民为主的商住楼)内新办产生噪声、油烟、烟尘、异味等污染的饮食服务企业。”老人十分不解:“‘拉芳舍’美食店不知是怎么批出来的?”
记者就此采访了江东环保局综合科副科长忻颖,她说,之前也接到了杨老先生的投诉,并到现场进行检查。检查发现,美食店的油烟机排气管位置确实不对,空调外机安装的位置离3楼窗台也较近,存在一定的油烟和噪声污染。环保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店主限期治理。
忻颖还向记者解释,根据去年2月26日修订的《宁波市环保局关于实施〈宁波市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意见》,“与住宅楼相连的建筑物(裙楼),其产生的油烟、异味、噪声、烟尘等固定污染源距离居民住宅楼10米以上,可以开办饮食娱乐服务企业”。他们将对“拉芳舍”的整治情况进行复查,看它是否达到要求,不然可以责令其继续整治,直至停业。
记者在“拉芳舍”现场采访时看到,店方已将油烟排放管道改至裙楼中间的通道,部分空调外机也适当下移。美食店负责人表示,一定会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认真整改,直到老人满意为止。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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