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商报讯(记者胡珊通讯员楚云刑徐)慈溪某工程队老板将追讨工程款的事情委托给了一个专业“讨债户”,为了方便讨债,还写了一张10万元的欠条,结果惹祸上身。
据了解,工程队老板张某与胡某曾有瓜葛。2001年11月,胡某担任某电器厂基建施工员期间,为张某提供了电器厂基建工程的信息,使张某获得了该工程的承建权。但胡某没有从张某处得到任何好处,心有不甘。
到去年1月结账时,电器厂还有40%的工程款未付给张某。胡某为了索取好处费,游说张某,表示可以帮助他讨债,但要求张某出具一张借条给他的连襟方某,称这样比较好讨。于是张某便出具了一张欠方某10万元的借条给胡某。由于工程款没有讨回,去年年底,张某想将借条从胡某处要回,被胡某以种种借口推托。
今年1月,胡某与诸某等人密谋,打算利用虚假借条,由诸某出面对张某进行敲诈。诸某冒充胡某的表弟,打电话给张某,称胡某被人绑架了,要求张某“还钱”给他们赎人,还威胁张某,如果胡某被人断了手脚,那张某的手脚也就保不住了。多次威胁后,张某答应在1月19日先付2万元。当晚,诸某等人到指定地点取钱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诸某等人被抓后,胡某、方某进行多次串供,伪造证据,妄图逃避法律追究。
昨日,慈溪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胡某、诸某5年和4年有期徒刑,以伪证罪判处方某有期徒刑10个月。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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