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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近5万 一条城管“蛀虫”被判四年
稿源:  | 2004-07-09 08:14:39
    东南商报讯(记者胡珊)市城市管理局城管一处一名助理调研员因受贿近5万元,7月5日,被海曙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缓刑3年。违法所得被依法追缴。
    2003年初至2004年春节前,郑某利用担任市城市管理局城管一处助理调研员的职务便利,在负责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申报、晋级初审工作中,先后收受宁波跃龙市政园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奉化花卉园林建筑有限公司总经理、市绿茵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贿赂的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近5万元。
【编辑:王定焕】

受贿近5万 一条城管“蛀虫”被判四年

稿源: 2004-07-09 08:14:39

    东南商报讯(记者胡珊)市城市管理局城管一处一名助理调研员因受贿近5万元,7月5日,被海曙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缓刑3年。违法所得被依法追缴。
    2003年初至2004年春节前,郑某利用担任市城市管理局城管一处助理调研员的职务便利,在负责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申报、晋级初审工作中,先后收受宁波跃龙市政园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奉化花卉园林建筑有限公司总经理、市绿茵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贿赂的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近5万元。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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