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商报讯(记者胡珊通讯员范宏雷)留在门上的手机号码,是为了方便客户联系,没想到反而被别有心机的人用来敲诈钱财,这让鄞州人楼某始料未及。昨日,鄞州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未遂)判处王某拘役3个月。
今年5月16日,正愁没钱的王某经过鄞州区云龙镇楼某的五金加工店时,发现店门上有楼某留下的手机号码,遂起敲诈邪念。18日,王某写好“借钱2万元,不借的话把你儿子、妻子全部杀死”等内容的恐吓信,并于当晚将恐吓信塞入楼某店门内。此后,王某又多次拨打楼某的手机威胁楼某到约定地点交钱。后楼某向警方报警,王某遂落网。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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