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商报讯(记者李臻通讯员郑敏)宁波一企业财务处处长郑孝敏乘企业转制之机大肆收受贿赂,昨日被江北检察院以受贿罪提起公诉。
郑孝敏现年56岁,原系宁波机械冶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管财务处处长,主要负责该公司下属企业的转制。2003年4月,郑孝敏退休后,被原宁波机械冶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国有工业控股公司合并成立的宁波市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聘用,在资产管理部继续负责原宁波机械冶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的转制工作。
从2001年始至2004年春节前后,郑孝敏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转制企业负责人送的现金、相机、手机等财物,价值共计12万余元。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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