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日报讯(记者崔小明通讯员韩暄)世纪虹小区的一堵围墙,被相邻世纪锦秋小区的开发商三次推倒。世纪虹小区的住户认为,这侵害了他们的权益,51名住户于是联名将世纪锦秋的开发商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开发商将围墙恢复原状。日前,海曙法院受理了这起案件。
住户在起诉状中称,世纪虹小区由宁波宝鼎房地产公司开发建成,是封闭式独立小区,与被告宁波市银亿房地产公司没有丝毫关系。被告开发的世纪锦秋小区与世纪虹小区相邻,为了使世纪锦秋小区住户共享世纪虹小区的公用地块和设施,被告于2003年5月用推土机强行推倒世纪虹小区南面围墙85米,该小区住户原有的生活环境因而被改变。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和小区安全,世纪虹小区住户于2003年5月23日集资重建围墙。在围墙即将竣工时,被告叫人再次推倒围墙。2003年10月,小区业主再次集资建造围墙,不料今年1月9日,被告召集百余名民工,第三次推倒小区围墙。
被告银亿房产公司为何三次推倒小区围墙?昨天,记者采访了该公司,公司负责人说,他们拆除这堵围墙是经市规划局同意的,并向记者提供了市规划局下发的两份《关于“世纪虹”小区围墙的处理意见》。意见书上说,“我局批准的世纪虹小区南侧地块(15-17号楼)总平面方案中,该三幢住宅的出入口就是北侧小区(世纪虹)的出入口。”“当时在世纪虹小区南侧搭建了85米长临时施工围墙,该小区竣工交付使用时考虑到南侧地块开发需要,而保留了临时围墙”……“现在不拆除围墙,南侧15-17号楼的78户居民无法出入(东侧为高压走廊,西侧为卫生院,南侧道路未实施)。而且,该围墙建在小区绿化带上,把绿化带分隔成二块,影响了小区环境。”因此,市规划局的意见是“拆除围墙”。
推倒这堵小区围墙是否侵权,海曙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本报将继续关注。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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