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商报讯(记者蒋继斌通讯员俞辉)生产劣质水泥给他人造成了经济损失,赔偿时竟还想以劣质水泥抵充一部分赔款,近日鄞州横溪工商所调解时遇到了这样一件咄咄怪事。
今年3月26日,奉化市西坞岳龙旺水泥砖厂从鄞州横溪镇经营户叶某处购入了75吨由杭州狮桥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虎星牌50公斤袋装325#普通硅酸盐水泥,用于生产水泥砖。但该厂使用时出现了水泥砖凝结时间过长等一系列问题,造成数万元损失。经有关部门检验,该水泥未达到标准。奉化质监局扣押了岳龙旺水泥砖厂尚存的46吨上述水泥。
但工商部门对赔偿损失的问题进行调解时,狮桥公司居然提出,对岳龙旺水泥砖厂的赔偿数额应当扣除该厂已使用的29吨劣质水泥的货款,并要求对方将被奉化质监局扣押的46吨劣质水泥拿回,才同意赔偿。
据了解,狮桥公司生产的这一批次劣质水泥还有数百吨流向我省各地。
编辑: 王定焕
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