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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夫小姨重婚双双进了班房
稿源:  | 2004-07-29 07:16:28
    宁波日报讯(记者周琼通讯员翁贤权张安新)姐夫与小姨5年来一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其妻忍无可忍之下把丈夫和妹妹都告上了法庭。近日,余姚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两被告因重婚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和拘役3个月。
    自诉人王珍与被告人王江于1987年10月1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一子。1999年,王江到余姚东北街道剑江村承包了集体所有的茶园和杨梅山后,开始与王珍的妹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至今。期间,王珍妹妹曾两次计划外怀孕。两人户籍所在的四明山镇镇政府获悉后,曾派干部上门做计划生育工作,王珍妹妹事后接受了引流和引产手术。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江已有配偶,仍与其小姨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被告人王珍妹妹明知王江已有配偶,仍然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均构成重婚罪。法院在解除他俩非法婚姻的同时,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6个月和拘役3个月。
【编辑:王定焕】

姐夫小姨重婚双双进了班房

稿源: 2004-07-29 07:16:28

    宁波日报讯(记者周琼通讯员翁贤权张安新)姐夫与小姨5年来一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其妻忍无可忍之下把丈夫和妹妹都告上了法庭。近日,余姚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两被告因重婚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和拘役3个月。
    自诉人王珍与被告人王江于1987年10月1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一子。1999年,王江到余姚东北街道剑江村承包了集体所有的茶园和杨梅山后,开始与王珍的妹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至今。期间,王珍妹妹曾两次计划外怀孕。两人户籍所在的四明山镇镇政府获悉后,曾派干部上门做计划生育工作,王珍妹妹事后接受了引流和引产手术。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江已有配偶,仍与其小姨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被告人王珍妹妹明知王江已有配偶,仍然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均构成重婚罪。法院在解除他俩非法婚姻的同时,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6个月和拘役3个月。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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