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日报讯(通讯员陈亮亮徐国荣记者吴向正)郭某因为与工友为用电发生争执,将工友的左眼打瞎。日前,慈溪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郭某依法提起公诉。
去年7月21日中午,安徽籍民工郭某在慈溪市杭州湾新区某公司工地临时房内休息,工友李某使用“热得快”和电饭锅,由于负荷过大造成跳闸停电。郭某要求李某不要用“热得快”和电饭锅,李某不肯。于是两人发生争执。争执中郭某一拳打中李某左眼,致使李某眼球破裂完全失明。
今年5月11日,潜逃至福州的郭某被当地警方抓获。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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