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商报讯(记者胡珊通讯员苏坚)叶某曾因抢劫被判刑,服刑出狱后,伯父让他在自己开的公司上班,没想到他却不思悔改,为了筹集毒资,竟然偷了伯父公司的8万元巨款。昨日,镇海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他徒刑11年。
20岁的叶某3年前就曾因抢劫被法院判刑,2003年释放。叶某伯父为了防止他重走老路,就让他在自己公司上班,每月1800元工资。前几个月叶某还十分认真,但自从和一些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混在一起接触毒品后,他又把持不住自己了。今年4月6日晚,叶某趁公司值班人员外出之机,盗走财务室保险箱,内有8万余元,但他当晚就被公安机关抓获。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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