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灯自爆弄瞎左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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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08-17 07:24:13
东南商报讯(记者蒋继斌实习生周珊珊通讯员邹家祥)购买的劣质“三无”充电电瓶灯使用时突然自爆,塑料碎片飞入七旬老汉的左眼,造成其左眼失明。经余姚市消费者协会历时半年多的调解,老汉终于获得2.5万元的赔偿。
去年12月,余姚泗门镇戚老汉购买了1只充电电瓶灯。几天后老汉使用时电瓶灯发生自爆,老汉花去了1.8万余元的医疗费,还是没能保住左眼。但由于电瓶灯是“三无”产品,戚家人无法找到元凶,只能找经销商讨说法。经销商黄某与批发商联系后,只预付了5000元医疗费。
戚老汉于3月9日向余姚市消协投诉。经销商黄某不愿承担数万元的赔偿,消协人员多次调解未成。根据“谁经销谁负责”的规定,消协人员认为黄某是第一责任人,理应先行承担责任。这下,黄某坐不住了,主动帮助查找生产企业。费时数月,终于在今年7月底找到了位于鄞州区高桥镇的厂家。余姚、鄞州两地消协人员多次调解,终于达成协议,由生产企业、批发商、销售商共同赔偿戚老汉2.5万元。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