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商报讯(记者胡珊通讯员李成文吴旭峰)不喜欢妹妹的男友,余姚聂氏三兄弟硬逼着对方与妹妹断绝关系后仍不罢休,还要对方赔偿妹妹的“青春损失费”。昨天,余姚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3人有期徒刑各一年。
妹妹谈恋爱了,聂氏三兄弟却对妹妹的男友周贤(化名)怎么也看不顺眼。今年3月初,他们带着几个人找到了周贤,要他与妹妹断绝恋爱关系,并且赔偿其妹妹1.8万余元“青春损失费”。周贤开始不同意,三兄弟撂下狠话,“家中失火、爆炸不要怪我们”。周贤只得讨饶,讨价还价后聂氏三兄弟同意他支付6000元“青春损失费”了事。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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