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余法办记者肖勇
宁波晚报讯有三人因为帮朋友保管枪支,违反国家强制管理规定,结果换来了十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3年10月,被告人施某从外地人“龙哥”处取得一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具有杀伤力的仿“六四”式手枪,并经常藏于包内非法携带,期间曾多次把该枪交与被告人唐某保管、持有;被告人唐某持有枪支期间,又多次把枪支交与另一施姓朋友保管、持有。今年5月20日,余姚市公安局民警将这三名被告人抓获,并当场收缴上述仿“六四”式手枪一支及子弹3发。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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