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杨江敏记者屠传宏
宁波晚报讯江北某企业武装部部长周某下岗后,带走原先组织民兵打靶活动时截留的子弹,没想到此举触犯了刑律。江北区法院日前以犯有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处以周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周某在一家加工贮运公司曾担任武装部部长、保安科科长多年。从1986年至2003年,他从公安机关领取或在组织民兵打靶活动中先后截留具有杀伤力的各种制式手枪、步枪子弹等共计261发。
去年,公司转制,周某下岗,但他并未按国家规定要求将弹药上缴给江北区武装部,也没办相关的交接手续,而是直接将装有弹药的战备箱带到自己工作的地方。因为战备箱没有上锁,有儿童将子弹拿出来玩耍时被人发现。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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