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景致实习生林华奇
宁波晚报讯六年了,家住锦苑小区121号407室的陈女士一家一直忍受着漏水的痛苦。据陈女士说,楼上的房东杨某长期将房屋出租给别人,楼上每晚洗澡时水就往下漏。66岁的陈女士和身有重病的70多岁老伴找了物业公司、居委会和楼上507室的住户,但时至今日,仍得不到解决。
据去过507室的该小区物业张姓管理员说,楼上住户没装修过,卫生间地面凹凸不平,而且出水口很高,导致地面积水较多。该物业公司的维修人员表示,楼上卫生间的地面如果简单修修,问题就可以解决。
今年7月4日,物业公司的张管理员终于联系到了507室的业主杨某,杨某答应一周内会弄好,结果到现在也没弄好。该小区居委会的徐姓调解员告诉记者,她多次打电话给507室的业主杨某,但是杨某一直不来参加调解。“我们也没办法了,只有双方都在场我们才能做调解工作。”
记者试着打通了杨某的电话,没想到杨先生却说:“不关我的事,让他去告好了。”电话也随即断了。
本报法律顾问认为,如果陈女士房子是质量问题,那么房产商应该负责;如果是使用中出现问题,楼上业主估计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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