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屠传宏通讯员东法
宁波晚报讯去年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江东火红红早餐摊投毒案,前不久已经审判,罪犯受到了重罚。然而,有受害群众现在提出了自己身体受损如何索赔的问题。9月1日,江东区法院受理了当时中毒的一位中学生小亮(化名)所提起的索赔诉讼,他的索赔对象是早餐摊的经营主管单位江东区火红红社区服务中心。
去年11月24日早上,小亮吃了被投毒的火红红早餐后,骑车上学去,在学校门口因毒性发作而昏倒,送医院后直到第5天才苏醒过来脱离危险。在此期间,小亮的家人已经先后收到了2份病危通知书,精神上痛苦不堪。
小亮住院整整一个月才出院,今年2月10日,小亮恢复上学,但他觉得记忆力下降了、学习时思想集中不起来,成绩明显下降。3月15日经专家会诊,小亮被诊断为毒鼠强中毒(重度)症、毒鼠强中毒后恢复期神经功能紊乱。
小亮和他的家人感受到江东区政府、卫生局等部门给予的极大关怀,但对于早餐摊的经营主管单位江东区火红红社区服务中心在事发后的表现感到不满:该单位从未去看望过小亮。据小亮家人所述,小亮目前的继续治疗花费还很大,家里负担很重。
小亮的家人认为,小亮是在火红红早餐摊吃早餐中毒的,江东区火红红社区服务中心是该摊位的经营主管单位,所以中心应对中毒者承担一切民事责任。
小亮索赔项目包括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父母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赔偿金、伤残补助金、继续治疗费等。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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