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戴伟龙通讯员梁斌
宁波晚报讯前天上午,鼓楼派出所110民警接警:一名女士说她的摩托车被盗了。民警赶到后,经过了解,原来是这名女士和她同居的男友发生了矛盾,而故意夸大事实报了警。
这名续姓女士独自生活多年,3个月前认识了一个男子,两人很快就同居在了一起。1个月前,双方产生了矛盾,但还是勉强住在一起。大前天晚上,两人又发生争吵,天一亮,男的就不辞而别了。等到续女士起身下楼,发现放在车棚里的摩托车不见了。看看车棚门锁完好无损,她认定是男友开走了摩托车,可任凭她怎么打他的手机,对方就是不接。续女士就向110报警说自己的摩托车被盗了。
民警听完续女士的陈述后,立刻和那个男子取得了联系。那个男子来到派出所,出示了一张发票,说这辆摩托车是他出钱买的……经过民警耐心劝说,双方终于平静了下来。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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