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商报讯(记者胡珊通讯员韩暄)原海曙区农经委副主任、海曙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兼市三江六岸防洪工程建设海曙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林吉华因涉嫌通过堤防工程承包受贿11.8万元,昨天在海曙法院受审。林吉华对少部分指控事实有异议,法庭未作当庭判决。
涉嫌受贿8次11.8万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下半年至2004年春节前,林吉华利用职务便利,在负责管理奉化江海曙段堤防工程建设及姚江海曙段提防工程建设工作中,为他人提供照顾,先后8次收受他人贿赂的财物共计价值11.8万元。
“调调头”露敛财心理
庭上,林吉华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嵊州某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陈某贿赂其2.5万元的受贿事实提出异议。他自称,收这笔钱的时候已言明只是用来“调调头”,虽然没有明确说是借,但也没说不还。
但据林吉华在检察机关的交代,他在收这笔钱时曾向陈某表示,万一还不出来,就以增加工程量的方法还,后因客观原因未实施。
后悔自己越陷越深
林吉华今年8月被海曙检察院批准逮捕,面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林吉华写下忏悔书:“大凡施工单位给负责工程建设的主管人员送礼,不外乎3个原因:多支持、多包涵、多给工程做。但这并不是尊重你的人,而是看上了你手中的权力。……以钱换权的交易只会使人堕落,而且越陷越深,直至死亡……”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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