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屠传宏通讯员葛丽娜
宁波晚报讯青年妇女孙某凭“经验”为人接生,结果产妇死了,胎儿也窒息在母腹中。
现年31岁的孙某5年前带着一个女儿从贵州来,嫁给了一个奉化人,目前家庭经济比较困难。
孙某说,她从来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18岁那年,到一个医疗站学了15天妇幼保健之类的知识后,就与其他人一起帮一个产妇接生孩子。
来奉化后,孙某妹妹也要生小孩,她就给妹妹接生,这是她第一次单独接生。后来,她又帮一个山东妇女接生。今年6月26日晚9时许,孙某在家里接到一个男子的电话,要孙某上门去替他老婆接生。
经询问得知,产妇吕某这是第二胎了,以前也是在家里生的。因产妇肚子已痛了12个小时,至晚上11时左右,孙某在盐水瓶里加了两支催生针,给吕某挂盐水。大约过了5分钟左右,吕某说想吐,她就拔掉了盐水。
等到次日凌晨2时多,孙某发现吕某口吐鲜血,开始昏迷,同时羊水破了。她害怕了,慌忙叫人送往医院,途中产妇死亡。后经法医鉴定,吕某系因妊娠子宫撕裂并发羊水栓塞,致急性心力衰竭及急性呼吸衰竭死亡,腹内一发育正常的重约4公斤的男性胎儿也因窒息死亡。吕某未接受详细体检和产前检查,被超大剂量地使用缩宫素导致宫缩过强,是导致子宫不全破裂的直接原因。
在昨天上午的庭审中,孙某一直抽噎不止。当法官问她知不知道非法接生是违法犯罪时,她回答:“我有点知道。但是我们老家,还有这边附近的外地人基本上都是自己接生的,就去了,另外也想赚一点钱。”庭审时,死者吕某的丈夫、儿子、父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奉化法院依法判令孙某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168268元。
庭审中经查,孙某在去年9月以450元低价收购了明知是老乡盗来的一辆价值5625元的豪爵骑式摩托车。孙某因收购赃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1000元。非法行医罪与收购赃物罪两罪并罚,孙某将被执行有期徒刑10年、罚金1.1万元。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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