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顾霄扬梅薇通讯员蒋耀
宁波晚报讯近日来,北仑区的一些读者给本报87777777打来电话,反映区内原本“摩的”肆虐的现象有了很大改观。为此,记者专门前往北仑进行了暗访。
昨天中午12点半,记者站在北仑松花江路与恒山西路十字路口等车。半个多小时内,记者频频向过往摩托车“传递信号”,就是没人停下来。一过路出租车司机知道记者想打“摩的”后,好心地告诉记者,“摩的”不安全,现在北仑管得很严,“摩的”比过去少了很多,中午不大可能打得到。
记者将信将疑地沿恒山路往东走,站在了凤洋路与恒山路交叉口。又等待了半个多小时后,终于有一辆“摩的”“领会”了记者的意思,放慢速度停了下来。记者说要去北仑影剧院,就在记者和这位安徽来的司机为一块钱争执时,对方倒显得很坦然地说:“我也不和你争了,反正就要把摩托车给卖了,下个月开始到工厂上班去。”记者答应出5块钱,要求他把速度放慢。
路上记者和这位25岁的“摩的”司机拉起了家常。他说自己两年前到北仑后开始做“摩的”生意,近两三个月来,北仑对“摩的”加强了打击,老百姓出于安全考虑也不愿意坐“摩的”,生意大大缩水很难再做下去。目前他在大港工业城找到了一份工作,下个月开始上班。
晚上记者在明州路和新大路交叉口等原先“摩的”聚集区,基本没看到“摩的”停在街面上。个别“摩的”司机对记者说,现在“摩的”数量大大减少,很大一部分同行已经转行,他们也正在考虑是否退出。
记者从北仑区交警大队了解到,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原先公安、公管打击“摩的”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被废止。由于“摩的”非法营运的成本降低,区内的“摩的”由地下转为地上,数量明显上升。为此,区工商部门经咨询区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可以依据《浙江省取缔无照经营条例》对“摩的”非法经营加以处罚,最高可以“屡教不改”没收非法经营工具。在区政府协调下,事先由城管部门张贴公告,在北仑电视台播放通告,要求从事“摩的”非法营运的驾驶员立即停止该行为,同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交警、城管、交通、工商等部门联合行动,从9月1日起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
整个行动至今共查处摩的非法营运193起,处罚教育76人次,暂扣摩托车104辆,没收13辆。北仑区交警大队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表示,无论整治活动是否结束,他们将继续依法加强打击“摩的”非法营运,全力维护区域内客运市场经营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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