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商报讯(记者胡珊通讯员楚云徐智警)江苏人彭某写敲诈信敲诈别人,近日他被慈溪法院以敲诈勒索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1年。
彭某几年前来到慈溪龙山镇打工。今年6月下旬,彭某因缺钱花,就琢磨着如何敲诈别人。彭某心想自己打工工厂的厂长们有钱,肯定会经常去洗浴中心等娱乐场所,背着老婆干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如以洗浴中心“小姐”的名义写信给他们,说不定能有一笔意外之财。6月29日,彭某便以“徐某花”的名义申请了邮政储蓄绿卡1张,当晚又以某洗浴中心小姐“花”的名义向厂里的两名厂长周某和孙某各写了一封敲诈信,要周某、孙某各将3000元、5000元钱汇到储蓄账户里。在信的末尾彭某威胁道:“不给钱就把我们的好事告诉你老婆。”但周某收到敲诈信后很快报了警。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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