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戴伟龙
宁波晚报讯“小呀小儿郎,背着书包上学堂,不怕太阳晒,不怕风雨狂,只怕先生骂我懒……”这首儿歌传唱了好几代人。可记者今天清晨在部分小学门口看到的,却和歌里唱的不一样。有家长戏称学校是“只怕学生来得早”,因为不少学校有“7时30分统一进校”的规定,早到的孩子必须在校门口等。家长担忧:每天看着孩子在校门前嬉笑打闹,真怕哪个孩子一不留神跑到机动车道上发生意外。
记者目击:校门口存在安全隐患
清晨6点35分,记者赶到月湖边上的一所小学门口,不远处是一条车流密集的马路,学校的大门还没有打开。6时45分,三年级的明明第一个出现在记者的视线里。他告诉记者,妈妈在北仑区上班,爸爸平时工作很忙,每天很早就出发上班去了。今年他读三年级了,所以在家吃完早饭之后就自己步行过来。他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学校的大门现在不开,反正平时都是这样的。”
7点,解放路上的车辆渐渐多了起来,记者在旁边学校门口看到,有10来个背着书包的孩子已经站在校门口了。几个小伙伴推推搡搡着,背后就是大马路,看着真让人捏把汗。
一位家长说,他们夫妻的工作单位都比较远,平时出门比较早,但学校规定早上7点30分才开门,他们只得轮流送孩子到学校。还有一位家长说,学校门口就是大马路,就怕孩子万一被人骗了或者遇到“克米”的。
学校门卫:让孩子早进校出事谁负责
7点10分,两位年轻的女老师来到了学校,此时记者粗略地数了一下,校门口大概聚集了约20名学生。一位老师告诉记者,学校的上课时间是7点45分,因此不要求学生过早到校。对于家长反映的安全隐患问题,老师表示,学校曾经为此给每个家长发过信的,希望家长能够掌握好孩子到校的时间。
门卫师傅倒说得更直接一些:“学校要对发生在学校里的事情负责,如果学生清早就进了学校,而老师还没上班,万一出点什么事情麻烦就大了。”
专家意见:规定可否更人性化
记者联系了一位律师,他表示,学校并不能算纯粹意义上的公共场所,当未成年人进入校门开始正常的学习之后,相应的监护责任便由家长一方暂时转移到学校一方,学校必须对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可是,老师也有作息制度,在工作以外的时间里,他们没有义务到校上班并对学生负责。从这个角度来说,校方为防止不必要意外发生承担责任,对学生进校的时间作出限制是可以理解。但出于一种更人性化的考虑,学校可否适当再提早开门时间,安排老师轮流值班。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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