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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特征让你识“婚托”
稿源:  | 2004-10-15 10:57:43
    □记者杨静雅
    宁波晚报讯这两天,众多“婚托”受害者和一些婚介公司老板打电话到本报,讲述了“婚托”的三大特征。
    家住市区的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在好几家婚介所已经相了不下40次亲了,“婚托”他遇到过五六个,已经总结出了“婚托”的两大特征。第一特征便是一见面就含情脉脉。因为在婚介所里只要男女双方见面后想在一起交流思想,就得由应征方交100至300元不等的见面费。“如果在你下决心交见面费之前,对方含情脉脉地看着你或向你暗送秋波,使你感到对方已经如醉如痴地喜欢上了你,你就要当心了。”张先生说。
    第二个特征是对另一方的生存状态漠不关心。因为真心找对象的人最关心的就是对方的生存情况。“有一次,我向婚介交钱后和女方见面了,两个人在公园里转悠了两个小时,她既不问我有没有住房,也不问我和前妻所生的孩子由谁照管,更闭口不提自己的生活状况,只是说些某歌星又有情人了之类的话。当晚,我再次打电话给她时,她一句我觉得你不适合我便将我打发掉了。半年后,我的一个朋友去这家婚介所相亲,竟然又遇上了她。”
    在江东区开婚介所的陈女士也打电话给记者,说她作为一个婚介所老板,非常痛恨婚介所雇“婚托”的行为。她说,“婚托”还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征,即短时间内就溜掉。“多数真心实意出来相亲的人,都会向单位请好假,将家里的事安排好。”陈女士说。
    最近发生在马先生身上的故事也印证了陈女士的观点。前不久,他和一名女子在外转了半个小时,她的手机就响了,说她女儿生病了,要回家。他觉得很蹊跷,便跟在她后面,发现她竟然又回到了婚介所,和老板有说有笑,还帮老板登记了一位顾客,半个小时后又和另外一位男士向同一个公园走去了。
【编辑:王定焕】

三大特征让你识“婚托”

稿源: 2004-10-15 10:57:43

    □记者杨静雅
    宁波晚报讯这两天,众多“婚托”受害者和一些婚介公司老板打电话到本报,讲述了“婚托”的三大特征。
    家住市区的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在好几家婚介所已经相了不下40次亲了,“婚托”他遇到过五六个,已经总结出了“婚托”的两大特征。第一特征便是一见面就含情脉脉。因为在婚介所里只要男女双方见面后想在一起交流思想,就得由应征方交100至300元不等的见面费。“如果在你下决心交见面费之前,对方含情脉脉地看着你或向你暗送秋波,使你感到对方已经如醉如痴地喜欢上了你,你就要当心了。”张先生说。
    第二个特征是对另一方的生存状态漠不关心。因为真心找对象的人最关心的就是对方的生存情况。“有一次,我向婚介交钱后和女方见面了,两个人在公园里转悠了两个小时,她既不问我有没有住房,也不问我和前妻所生的孩子由谁照管,更闭口不提自己的生活状况,只是说些某歌星又有情人了之类的话。当晚,我再次打电话给她时,她一句我觉得你不适合我便将我打发掉了。半年后,我的一个朋友去这家婚介所相亲,竟然又遇上了她。”
    在江东区开婚介所的陈女士也打电话给记者,说她作为一个婚介所老板,非常痛恨婚介所雇“婚托”的行为。她说,“婚托”还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征,即短时间内就溜掉。“多数真心实意出来相亲的人,都会向单位请好假,将家里的事安排好。”陈女士说。
    最近发生在马先生身上的故事也印证了陈女士的观点。前不久,他和一名女子在外转了半个小时,她的手机就响了,说她女儿生病了,要回家。他觉得很蹊跷,便跟在她后面,发现她竟然又回到了婚介所,和老板有说有笑,还帮老板登记了一位顾客,半个小时后又和另外一位男士向同一个公园走去了。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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