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商报讯(记者胡珊通讯员杨东)鄞州人金惠海在担任梅墟邮电所所长兼梅墟街道钱家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侵占单位80万余元的财产,同时还擅自挪用村里的土地征用补偿储蓄存单385万元,为亲属提供贷款质押。近日他被江东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赃款24万余元被追缴。两名受指使为他掩盖犯罪事实的男子也被分别判刑。
金惠海通过截留村里的招待费、邮电所的通信线路拆迁改道工程补偿费、初装费等,侵占了村里和邮电所财产共计80万余元,这些钱均被他用于买车、归还个人借款等方式挥霍。他还利用担任钱家村党支部书记的便利,私自挪用该村385万元的土地征用补偿储蓄存单用于质押,为他经营木材场的女婿贷款。
今年2月,金惠海被检察机关查处,为了掩盖自己的犯罪事实,他指使梅墟和高桥邮电所两名职工陈某、何某帮他做假账,两人明知金惠海已有侵占村集体资金17万元的犯罪行为,仍帮助他做了假账,并向司法机关就此事做假证明予以包庇。
金惠海在案发前全数归还了被挪用的公款。案发后陈某和何某认罪态度较好,法院依法对他们作出了从轻处罚。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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