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朱尉
宁波晚报讯昨日,市民俞先生向本报发来一份投诉函称,他们一行3人上了出租车,在途中1人下车后,要求司机重新打表到另一个地方,但司机却直接拒绝并要他们下车。
俞先生称,12日晚上,他和两位客人在鄞奉路一家俱乐部门口打上一辆出租车去机场路那边,其中一位客人在机场路下车后,他要求司机重新打表到紫鹃小区。司机马上拒绝了这个要求,要求他们付钱下车。他和剩下的一位客人无奈之下,只好在索要发票后下了车。等出租车开远了,他去看那张发票却怎么也看不清上面的出租车号码。此后他们两人又走了大约700多米远的路才打到了车。俞先生认为出租车司机侵害了他的利益,损害了城市的形象。
记者联系了市公管处出租科。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并没有明文规定,中途有乘客下车后,能不能够要求司机重新打表;也没有规定司机是不是能够拒绝乘客的这种要求。但据他们了解,一般出租车司机都倾向于拒绝重新打表。
记者昨天在市区采访了几名出租车司机,他们都认为中途有人下车,并不代表行程结束,重新打表不可接受。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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