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沪专业技术与职业资格证书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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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10-17 06:43:51
宁波日报讯(通讯员张少杰)为给我市服务业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充分利用上海市先进的职业能力考试系统资源,近日,宁波市人事考试中心与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在沪签署了职业能力考试合作协议,双方按照“城市互联、项目互动、证书互认”原则在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考试与职业资格考试领域进行系统的、整体性的全面合作。
双方开展合作的具体考试种类有:会展管理、现代物流、会议与商务口译、招商管理、社会工作者、生产管理、汽车营销、服装设计、服装制板及工艺、室内装饰设计、项目管理、采购管理、信息技术、商务汉语、商务秘书、城镇行政管理、城镇经济管理等考试项目。双方明确了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试卷、统一合格标准、统一颁发证书,对考试合格人员除发给上海市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考试证书外,加发长三角岗位能力资格证书。同时合作协议中还规定今后新推出的考试项目,经双方沟通后将在两地同时推进。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