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日报讯(记者汤碧琴)市职工互助保障中心负责人前日叩开了家住南苑街的职工丁爱宝的家门,为这位刚刚出院的重病患者送上了1万元的职工特种重病医疗补助费。这是我市实施《职工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办法》以来享受此待遇的第一人。
丁爱宝是海曙区饮服公司的职工,今年5月,该公司在为79名职工做好了住院医疗互助保障的基础上,又办理了职工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8月底丁爱宝被医院确诊为胃癌,前后治疗共花费了4.5万元医疗费,其中个人承担了近8000元。幸亏参加了两项医疗互助保障,丁爱宝顺利地获得了共计1.55万元的医疗互助保障金。这笔保障金对于家庭十分困难的丁爱宝来说,可真是解了燃眉之急。
据了解,职工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办法是市总工会今年5月新推出的举措,目前全市共有3.16万人参加了该项保障,已有近10位职工申报补助,其中6例已调查核实完毕,并将于近期获得补助。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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