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商报讯(记者李臻通讯员张阿久赵蓉)虚报注册资金,公司和老板都受到了法律惩罚。昨日,象山人民法院以虚报注册资金罪对风采建设有限公司处罚金58.5万元,法定代表人龙明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2000年9月30日,龙明任风采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为1550万元。2001年5月,建设部要求二级建筑企业的注册资金必须达到2000万元以上。为了满足资质定位的要求,同年9月,该公司在龙明的操纵下,购得上海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金额为3500万元的虚假验资报告。2001年11月,该公司用这份虚假验资报告骗取了象山县工商局的变更登记,将注册资金由1550万元增至3500万元,虚报注册资金1950万元。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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