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吴震宁
宁波晚报讯“售楼小姐明明说我买的是中间一套房子,楼盘模型也是如此,可房子交付的时候,这边上的两套却没见着,我买的那套成了最边上的。拿着合同去找房产公司理论,对方还称,合同上平面图里已经把那两套用虚线标明了,他们没有违约。”昨天,市民张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了此事,记者就此进行了了解。
2003年11月16日,张女士在住博会上选中了位于鄞州区的金庭花园8幢506室,于是就与开发商宁波金庭房产开发有限公司(金庭房产)签订了购房合同。“当初的楼盘模型上506室西边还有507室和508室,售楼小姐也说这套房子正好在中间,夏天不会‘西晒’。”张女士说,“现在房子交付了,可原先的507室和508室却不见了。开发商还拿出合同上附着的图纸称,这两套房本来就是用虚线标着的,不一定同时交付。我们又不懂图纸上的虚线是什么意思,他们怎么可以这样?”
记者随即找到了金庭房产的一位郑经理。他表示,张女士在买房时,售楼小姐是否把507室和508室的情况说清楚,以及楼盘模型是怎样的,他都不能明确,但房产公司事先都跟售楼小姐交代过要据实说明的。而且,张女士看过图纸应该知道虚线部分表示的意思。“我们不需要在图纸上再做任何说明,更何况不管506室是在哪个位置,房子的售价都是一样的,而且507室和508室也肯定会尽快造起来的。”郑经理最后说道。
对于郑经理的说法,鄞州区建设局房产科的胡先生也认为,房产公司的合同图纸上既然很明显地用虚线将507室和508室与其他的房子区分了出来,那么应该是不存在问题了。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消费者毕竟不是专业人士,房产公司在与消费者签购房合同时,有义务主动告知或对消费者提出的问题进行解释。因此他特意提醒大家在购房时,一定要仔细查阅购房合同,发现问题要多问个“为什么”。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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