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突发·现场
伤残男孩将没有生育能力
稿源:  | 2004-10-26 10:23:19
    □记者屠传宏通讯员陈海滨
    宁波晚报讯记者昨天从市中级法院获悉,全省范围内民事诉讼当事人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最高获判额10万元,最近已在一起电力变压器致十龄男童伤残的赔偿纠纷案中出现。来自三门县的农村孩子小强在我市海曙区遭遇一次意外电击事故,不但失去了左臂,而且双下肢、腹部、会阴被严重毁损,市中级法院、省高级法院依法判令肇事变压器的所有人、使用人和管理部门共同赔偿96.4426万元,其中10万元是精神损害抚慰金。目前,全额赔款已执行到位。 可怜孩子意外遭电击
    小强随父母从三门县农村来宁波,父母打工维持生计,他在上学。去年4月26日下午,小强和同学一起在海曙区段塘街道洞桥小区后面的河边玩耍,当爬上一个平台时,身体触及了一台50KVA的变压器,当即遭电击。小强在变压器上“粘”了一会才掉下来,跌进一个粪坑。
    事发后,小强被附近群众救起,由“110”民警送往市第二医院救治。市第二医院诊断小强为“高压电击伤、左上肢坏死,会阴部毁损”,并建议转到上海治疗。经上海电力医院治疗后接受伤残鉴定,他被确定为全身四处伤残。其中,会阴部为三级伤残,左上肢为五级伤残,双大腿和双足均为十级伤残。
    小强治疗所需的昂贵费用对一个农民工家庭来说无疑是天文数字,他的父母在支付了6万余元后再也无力承受,于是求助于法律,向肇事变压器的所有人、使用人和管理部门索赔。
    考虑孩子目前和将来
    市中级法院受理这一人身损害巨额索赔诉讼后,考虑到孩子和他的父母生活十分困难,及时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作出了缓交诉讼费1万元的决定。
    基于孩子左臂高位截肢,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多次走访省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等相关部门,慎重仔细地了解有关情况,最终考虑到孩子身体发育阶段骨骼生长快,确定以“成年以前一年更换一次,成年后三年更换一次”的标准来计算假肢安装维护费,总计77.85万元。
    对于孩子父母提出的精神损害抚慰金问题,市中级法院认为事故造成孩子肢体残缺,全身存在四处伤残,尤其是生殖器的丧失,使他以后不再具有生育能力,不能再像正常人一样生活,给他造成的精神损害是极大的。根据侵权人的过错、所造成的后果以及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法院把精神损害抚慰金确定为10万元。这是迄今我省法院判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最高额。
    责任分清明确赔多少
    市中级法院经过庭前证据交换和法庭审理,最后认定本次事故中小强总计损失为108.0534元。京润置业有限公司作为肇事变压器的产权人,根据无过错责任的原则应承担20%的赔偿责任;京润水产市场经营有限公司作为肇事变压器的实际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未承担好维护、管理之责,应承担20%的赔偿责任;因肇事变压器带电部分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边沿之间距离只有1.10米,小于国家规定2.2米的标准,宁波电业局作为电力管理部门应当预见该变压器周围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却未督促产权单位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应承担40%的赔偿责任。小强年少尚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法定监护人(父母)疏于管教,对触电事故的发生也应承担20%的责任。
    案件终结法官有感言
    近百万元的赔款可以使小强今后的生活衣食无忧了,可是身体上、精神上的创伤是再多的金钱也难以抚平的。令法官痛心的是,市中级法院审理的这类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不只是一两起,诸多案件的背后都有一个残缺的生命和一个破碎的心灵。
    尽管事后有关责任方对受害人都表示同情和遗憾,但正是由于一些工作上的疏忽才导致惨剧一次次发生。法官希望有关各方能够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高度重视危险设施的安全管理,电力主管部门也应对变压器等各类危险设施进行全面的排查摸底,尤其在事故多发的城乡接合部,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置一定的隔离区和警示标志,彻底消除危险隐患,给孩子们一个安全、快乐的生活环境。(文中小强系化名)
【编辑:王定焕】

伤残男孩将没有生育能力

获赔96万多元,其中10万元为精神赔偿

稿源: 2004-10-26 10:23:19

    □记者屠传宏通讯员陈海滨
    宁波晚报讯记者昨天从市中级法院获悉,全省范围内民事诉讼当事人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最高获判额10万元,最近已在一起电力变压器致十龄男童伤残的赔偿纠纷案中出现。来自三门县的农村孩子小强在我市海曙区遭遇一次意外电击事故,不但失去了左臂,而且双下肢、腹部、会阴被严重毁损,市中级法院、省高级法院依法判令肇事变压器的所有人、使用人和管理部门共同赔偿96.4426万元,其中10万元是精神损害抚慰金。目前,全额赔款已执行到位。 可怜孩子意外遭电击
    小强随父母从三门县农村来宁波,父母打工维持生计,他在上学。去年4月26日下午,小强和同学一起在海曙区段塘街道洞桥小区后面的河边玩耍,当爬上一个平台时,身体触及了一台50KVA的变压器,当即遭电击。小强在变压器上“粘”了一会才掉下来,跌进一个粪坑。
    事发后,小强被附近群众救起,由“110”民警送往市第二医院救治。市第二医院诊断小强为“高压电击伤、左上肢坏死,会阴部毁损”,并建议转到上海治疗。经上海电力医院治疗后接受伤残鉴定,他被确定为全身四处伤残。其中,会阴部为三级伤残,左上肢为五级伤残,双大腿和双足均为十级伤残。
    小强治疗所需的昂贵费用对一个农民工家庭来说无疑是天文数字,他的父母在支付了6万余元后再也无力承受,于是求助于法律,向肇事变压器的所有人、使用人和管理部门索赔。
    考虑孩子目前和将来
    市中级法院受理这一人身损害巨额索赔诉讼后,考虑到孩子和他的父母生活十分困难,及时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作出了缓交诉讼费1万元的决定。
    基于孩子左臂高位截肢,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多次走访省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等相关部门,慎重仔细地了解有关情况,最终考虑到孩子身体发育阶段骨骼生长快,确定以“成年以前一年更换一次,成年后三年更换一次”的标准来计算假肢安装维护费,总计77.85万元。
    对于孩子父母提出的精神损害抚慰金问题,市中级法院认为事故造成孩子肢体残缺,全身存在四处伤残,尤其是生殖器的丧失,使他以后不再具有生育能力,不能再像正常人一样生活,给他造成的精神损害是极大的。根据侵权人的过错、所造成的后果以及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法院把精神损害抚慰金确定为10万元。这是迄今我省法院判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最高额。
    责任分清明确赔多少
    市中级法院经过庭前证据交换和法庭审理,最后认定本次事故中小强总计损失为108.0534元。京润置业有限公司作为肇事变压器的产权人,根据无过错责任的原则应承担20%的赔偿责任;京润水产市场经营有限公司作为肇事变压器的实际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未承担好维护、管理之责,应承担20%的赔偿责任;因肇事变压器带电部分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边沿之间距离只有1.10米,小于国家规定2.2米的标准,宁波电业局作为电力管理部门应当预见该变压器周围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却未督促产权单位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应承担40%的赔偿责任。小强年少尚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法定监护人(父母)疏于管教,对触电事故的发生也应承担20%的责任。
    案件终结法官有感言
    近百万元的赔款可以使小强今后的生活衣食无忧了,可是身体上、精神上的创伤是再多的金钱也难以抚平的。令法官痛心的是,市中级法院审理的这类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不只是一两起,诸多案件的背后都有一个残缺的生命和一个破碎的心灵。
    尽管事后有关责任方对受害人都表示同情和遗憾,但正是由于一些工作上的疏忽才导致惨剧一次次发生。法官希望有关各方能够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高度重视危险设施的安全管理,电力主管部门也应对变压器等各类危险设施进行全面的排查摸底,尤其在事故多发的城乡接合部,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置一定的隔离区和警示标志,彻底消除危险隐患,给孩子们一个安全、快乐的生活环境。(文中小强系化名)

编辑: 王定焕

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