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商报讯(记者毛信意)昨天,宁波工程学院推出一项新举措:今后,教师的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级一等奖的,可以获重奖100万元,其他获奖项目也可以获得相应奖励。
据悉,该校教师获科技成果奖的,除国家规定的奖励外,学院还将给予配套奖励。其中,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100万元、40万元和20万元,省部级一、二、三、四等奖按照国家规定奖励金额的100%予以配套奖励,厅市级一、二、三等奖按国家规定奖励金额的50%予以配套奖励。此外,教师的论文被重要科技杂志录用的最高可奖励20万元。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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