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了东西不还也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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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10-31 12:00:27
□记者余三军通讯员柯愈全吴忠豪
宁波晚报讯年轻司机王某不听劝阻,最后因非法侵占他人财务而进了派出所,老板也炒了他鱿鱼。
27日上午,这家公司老板派王某给一位货主拉货,途中货主将一新款三星手机落在驾驶室内,王某发现后迅速藏起来,货主询问他时,他称没看见。货主返回后告知该公司老板,
老板与民警苦苦相劝,可王某就是不还手机。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其行为虽不属于偷窃,但已构成非法侵占他人财务罪,将要承担法律责任。而其老板也宣布,这样不讲诚信的员工,公司不需要。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