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姚的生活起居主要靠年迈的老母照料。
宁波日报讯 记者冯小平
老话说,一夜夫妻百日恩,然而两年前,老姚脑中风瘫痪后,与他一起生活了20多年的妻子,不但断然拒绝照料他,甚至连回家看他一眼都不愿意。他只能靠70多岁的老母亲和辞工回家的儿子24小时照料其生活起居。日前,老姚的兄弟姐妹决定用法律武器为他讨个公道。
妻子在他生病后不见了
老姚家住江北区慈城镇的一个村庄里。两年前,他有一个被村里人羡慕的家:妻子在宁波开了一家裁缝店,时年21岁的儿子在宁波有一份满意的工作,而他自己也在宁波亲戚的单位里帮忙,收入不错。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厄运突然降临了。2002年10月,他患了脑中风,之后右半身失去了知觉。
家里的钱一直来都由妻子掌管着,自从老姚生病后,一起生活了20多年的妻子也“消失”了,她没有拿出一分钱给丈夫看病,老姚住院治疗的几万元钱都是他的兄弟姐妹们凑起来的。
儿子为照料父亲辞去工作
因为经济上的原因,老姚在医院住了没多久便回到了慈城乡下的家里,而妻子却仍在宁波的裁缝店里待着,任谁去叫她也不回家。回到家后,老姚的右半身动弹不了,走路只能靠左脚一点一点移动,生活根本无法自理,后来又逐渐丧失了语言功能,一天24小时要靠已经70多岁的老母亲来照料。20多岁的儿子实在看不下去了,到裁缝店叫他母亲回家,可她死活不肯,万般无奈之下,儿子只得辞去了在宁波的工作,回家和奶奶一起照料父亲的起居。
打算用法律武器讨公道
今年10月1日,老姚的母亲听村里人说,媳妇在她父母家里过节。于是第二天她便不顾年高路远,赶到其父母家,苦苦恳求她回家,谁知媳妇扔给她这么一句话:“等你们家里有四五十万元钱了,我自然会回来的。”
面对无论如何不肯回家的妻子,老姚的兄弟姐妹们决心通过法律渠道,让她履行扶养丈夫的义务。
为了了解老姚妻子的想法,昨天,记者设法获悉了她的手机号码,可拨了好多次,手机却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第四十四条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