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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一修就是近两月
稿源:  | 2004-11-07 10:43:50
    □记者李锋
    宁波晚报讯手机买来没多久就坏了,一修就是近两个月。而这时,市场上同款手机价格已经跌了好几百元!昨日,两位有此遭遇的市民不约而同地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他们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市区某单位的曹小姐今年8月初新买了一只彩屏手机,价格是1700多元。不过她只用了一个月,手机就出现了白屏、无法发送短消息等故障。9月3日,曹小姐将手机送去该手机的特约维修部修理,当时她被告知大概要一个月的修理时间。可到10月中旬,她被告知手机已经送到北京去修理了,修理时间还要延长。一直到10月24日,对方才通知她手机修好了。这时,曹小姐发现她的这款手机市场最低价已经到了千元以下!
    市民陈先生的遭遇也大致相同。他的手机买来20多天就坏了,去修理时也说是要送到北京去修理,最后花了近两个月时间手机才修好,那时同款手机价格已经跌了好几百元。在修理期间,陈先生曾要求借一个同型号的手机使用。对方表示,可以免费借手机给他使用直至修理完毕,但不可能提供同型号的手机。曹小姐和陈先生都认为,因为手机修理时间过长,导致他们的手机“贬值”,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市区某手机经销店。该店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在本地维修一般时间不会超过一个月,送到厂家维修不会超过两个月;在维修期间,他们可以提供手机给消费者使用,但不可能提供与送修手机同型号的手机。至于手机“贬值”的事情,国家并没有相关赔偿的规定,所以只能请消费者谅解了。
    记者查阅了2001年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里面规定“送修的移动电话机主机在7日内不能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免费给消费者提供备用机,待原机修好后收回备用机”,但对备用机的型号没有具体规定。同时,销售者和生产者维修的时间最长分别为一个月和两个月,超过这个期限,消费者可以要求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手机主机。
    曹小姐和陈先生都觉得这个规定有不尽合理的地方。陈先生说,现在手机不仅仅具有实用功能,像他就是为了“图新鲜”才去买的新手机,但现在修理时间这么长,就达不到当初的购买目的了。同时,陈先生认为目前手机更新速度越来越快,跌价的速度也越来越快,过长的修理时间已经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得到合适的补偿是应该的。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一些法律界人士,他们认为曹小姐和陈先生的观点有一定道理。目前,手机的实用功能越来越弱化,装饰等其它功能越来越凸现,但这些其它功能很难用具体的价格差来体现,曹小姐和陈先生提出的问题值得探讨。
【编辑:王定焕】

手机一修就是近两月

再次拿到手上时,价格已经跌了好几百

稿源: 2004-11-07 10:43:50

    □记者李锋
    宁波晚报讯手机买来没多久就坏了,一修就是近两个月。而这时,市场上同款手机价格已经跌了好几百元!昨日,两位有此遭遇的市民不约而同地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他们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市区某单位的曹小姐今年8月初新买了一只彩屏手机,价格是1700多元。不过她只用了一个月,手机就出现了白屏、无法发送短消息等故障。9月3日,曹小姐将手机送去该手机的特约维修部修理,当时她被告知大概要一个月的修理时间。可到10月中旬,她被告知手机已经送到北京去修理了,修理时间还要延长。一直到10月24日,对方才通知她手机修好了。这时,曹小姐发现她的这款手机市场最低价已经到了千元以下!
    市民陈先生的遭遇也大致相同。他的手机买来20多天就坏了,去修理时也说是要送到北京去修理,最后花了近两个月时间手机才修好,那时同款手机价格已经跌了好几百元。在修理期间,陈先生曾要求借一个同型号的手机使用。对方表示,可以免费借手机给他使用直至修理完毕,但不可能提供同型号的手机。曹小姐和陈先生都认为,因为手机修理时间过长,导致他们的手机“贬值”,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市区某手机经销店。该店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在本地维修一般时间不会超过一个月,送到厂家维修不会超过两个月;在维修期间,他们可以提供手机给消费者使用,但不可能提供与送修手机同型号的手机。至于手机“贬值”的事情,国家并没有相关赔偿的规定,所以只能请消费者谅解了。
    记者查阅了2001年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里面规定“送修的移动电话机主机在7日内不能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免费给消费者提供备用机,待原机修好后收回备用机”,但对备用机的型号没有具体规定。同时,销售者和生产者维修的时间最长分别为一个月和两个月,超过这个期限,消费者可以要求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手机主机。
    曹小姐和陈先生都觉得这个规定有不尽合理的地方。陈先生说,现在手机不仅仅具有实用功能,像他就是为了“图新鲜”才去买的新手机,但现在修理时间这么长,就达不到当初的购买目的了。同时,陈先生认为目前手机更新速度越来越快,跌价的速度也越来越快,过长的修理时间已经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得到合适的补偿是应该的。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一些法律界人士,他们认为曹小姐和陈先生的观点有一定道理。目前,手机的实用功能越来越弱化,装饰等其它功能越来越凸现,但这些其它功能很难用具体的价格差来体现,曹小姐和陈先生提出的问题值得探讨。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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