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顾霄扬王景波通讯员余继成
宁波晚报讯男的不时冲着女的大吼,“我永远都不会给你打一个电话,你想也不用想。”女的也毫不让步地说,“你这样的男人,让我遇上算是我倒霉了。”听着这样的对话,或许你无法想象这是一对网络恋人吧?
昨天傍晚5点多,本报新闻热线接到一名先生来电,说他和一名女网友见面才三天,正式的恋爱都没怎么谈,因为觉得和对方合不来,现在要分手,对方向他索要1万元作为精神补偿,他觉得对方是在敲诈他。
记者来到了白鹤派出所进行核实采访。从晚上7点到8点半,双方围绕着补偿金额争执不下,大约在8点半左右,经过民警细致的思想工作,双方商定了一个补偿金额,算是做了一个了断。
记者从民警处了解到,两人去年在网络上聊天时就认识了,互相之间有好感,在三四天前,两人终于见面了,女的觉得双方年纪都不小了,迅速敲定恋爱关系是不错的选择。
据男的跟民警说,在“网恋”时,对方就显得比较娇气,提出过让他寄赠小礼物,见面后,女的提出过一些经济上的消费需求,男的就逐渐“警觉”起来。男的就认为女的纯粹是为了钱才接近他的。在见面后的第3天,双方在电话里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前天晚上,女的和两个朋友一起到男的家里找到男的,说要讨个说法,要给精神补偿。男的报警说女的敲诈他,女的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就要自杀,派出所民警两次到现场。
经过一夜“苦苦思索”,男的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于是找到了女的单位,找到女的说要谈谈。女的觉得男的闹到单位,自己受到了创伤,一定要男的弥补自己的心理平衡。
民警跟记者说,在他们了解情况时,双方在一些诸如是否发生过亲昵关系的事情上,说法不一。民警说,对于这样的纠纷,只能通过做当事人双方的思想工作,力争能让双方协商解决。
有关法律界人士向记者表示,网络作为一种交流手段和工具,在网络上的人际关系应该是一种新型的人际关系,要实现和现实人际关系的转变,每个人都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特别是婚姻大事,更要认真对待,不可随便。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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