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日报讯(通讯员 楚云 胡智警 记者
杨绪忠)因怀疑自己钱财被骗,郑某将他人强行拘押达17个小时。日前,郑某被慈溪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现年43岁的郑某,是慈溪市长河镇人。今年3月,郑某的丈夫在富阳因涉嫌赌博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郑某通过别人的介绍认识了富阳人费某,希望费某能帮忙把其丈夫“保”出来,并交给费某3万元钱。后郑某认为费某没有在这件事情中帮忙,自己的钱白白被费某骗了,心生怨气,遂找到鲁某(另案处理)商量如何向费某把钱要回来。
4月11日下午,郑某伙同鲁某等人,驱车赶至富阳约出费某,用车强行将费某带至慈溪某酒店,然后将费某身上的手机、钱包、银行卡搜出。之后,鲁某又通过威胁的方法,逼费某说出了银行卡的密码,从费某卡中取出8.2万元。费某于次日上午被放回后向警方报案。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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