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商报讯(记者 李臻 通讯员 张海娟
王挺)丈夫私下将房子转让给了百岁老母,章某认为自己权益受侵害,将丈夫告上了法院。昨天,江北法院受理了这起房产纠纷。
现年66岁的章某称,她和王某结婚40余年。2001年两人购买了位于江北绿梅新村的住房一套,面积57余平方米,以丈夫的名字登记。这套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土地证和契税证都保存在自己手中。2002年3月,王某以房产证丢失为由,申请办了新房产证。当年10月中旬,他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将房产转让给了百岁老母。
今年10月,一直在外打工的章某回家发现了此事。经与子女商量,并向律师咨询,她将丈夫告上了法庭。她认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应该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方能行使处分权,如今是丈夫与婆婆串通损害了她的权益,要求法院确认该买卖行为无效。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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