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日报讯(通讯员李贞)从舟山来到北仑想“发横财”,牛刀小试抢了三包方便面,就被判了三年刑。
家住舟山定海的何某、何某某才满18周岁,没有工作,成天游手好闲,一日两人决定去北仑“发点横财”。今年4月2日,两人各携带一把匕首从舟山来到北仑的小山公园脚下,看到附近一小店内只有一个妇女在看店,就大模大样地走进店里要了三包“统一100”方便面、一包蛋黄派,还没等老板娘把东西装好,两人便一把抢过方便面逃离小店。7月14日,两案犯在定海落网并由当地警方移交北仑警方处理。因携带管制刀具进行抢夺,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对该两人以抢劫罪提起了公诉。
11月15日,法院对两案犯作出了有期徒刑3年的判决。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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