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屠传宏通讯员郑燕
宁波晚报讯鄞州法院邱隘法庭日前审结一起由朋友间“拗手劲”引出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基于一方所受损害是与另一方互相玩闹的过程中意外发生的,法院把过错责任四六分。
纠纷双方是鄞州莫枝菜场经营蔬菜的个体工商户唐某与汤某。8月29日上午,汤某来到唐某的摊位,与唐某开玩笑来比试手劲。但年龄稍大的汤某不是唐某的对手,被唐某扳倒。汤某还不服输,提出再同唐某勾手指来比试指力。结果发生意外,唐某的无名指被汤某弄断了。双方当即发生扭打,随后唐某被送到医院治疗。
经诊断,唐某右手指骨折错位。唐某不得不住院12天,花去医药费4700多元,为此要求汤某赔偿,诉请法院判汤某支付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等合计1.3万余元。法院认为,汤某在同唐某勾手指的过程中致唐某受伤,依法应当赔偿。但本案中唐某对自己损害结果的发生也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40%的责任。一审判决由汤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继续治疗费等各项费用合计5900多元。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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