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从市政府有关会议上获悉,我市将表彰一批在创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其中获得嘉奖单位将得到5万元奖金,先进集体可获得1万元奖金,先进个人可获得1000元奖金。
据悉,我市于今年4月底被授予“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根据创卫有关规定,我市应对先进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市政府有关会议原则通过了表彰的决定,确定获得嘉奖单位10个,先进集体30个,先进个人180个,市卫生局、市城管局、市贸易局和市交通局以及各区人民政府获得嘉奖提名。据悉,此次奖励共出资98万元。(东南商报记者许玉芬)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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