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商报讯(记者 胡珊 通讯员 楚云
文舟)新婚姻法规定在离婚时无过错的一方可要求与他人有同居行为的另一方赔偿,这一规定让慈溪一男子做出荒唐之举,他竟用暴力强迫妻子与人演戏,并拍摄下来作为索赔证据。前天,他的索赔要求被法院驳回。
33岁的陈良与妻子王芳关系紧张,王芳去年另外租房居住,这使陈良怀疑妻子有了情人。于是他雇人跟踪妻子,在今年7月的一天晚上,终于将妻子和一名陌生男子堵在了房内。陈良强行闯入,却失望地发现情况并不如他意。为了取证,陈良以警棍迫使王芳和该男子上演了一出“床上戏”,用摄像机和照相机记录下来,并据此向慈溪法院起诉离婚,索赔2万元精神抚慰金。
法院认为,非法进入他人住宅,采取暴力手段非法取证,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提供的证据属非法性证据,法院不予采纳。(文中人物系化名)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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