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料人:张先生、丁先生
报料时间:昨天
报料内容:张先生、丁先生的车牌都被人撬走了,对方还留下话来,表示要取回车牌就得支付赎金。
记者鲍云洁核实报道:张先生和丁先生分别住在梦江花园和藕池小区,昨天他们一前一后打电话到本报热线讲述了同样的遭遇。原来就在12月3日夜里,他俩停放在住所附近的汽车的车牌竟被同一个人给“借”走了。
先打进热线的张先生告诉记者,12月4日早晨他突然发现自己的前后车牌都被人撬走了,而后车牌的位置上还贴了一张白纸,上面写着一个手机号。张先生向记者复述了,当时那段让人哭笑不得的对话:“为什么拿我的车牌?”“我只是借用一下。”“那你用过可以还给我了。”“可以啊,不过你要交500元钱的赎金。”……张先生气愤地说,对方肯定是趁前一天夜里下大雨的时候撬了他的车牌,偷别人的东西,还美其名曰“借”,而且还要交“赎金”?真没见过这样厚颜无耻的贼。
丁先生的遭遇和张先生的几乎一模一样,连贴得手机号码也是同一个人的。丁先生说,目前他已经到车管所补办车牌了。他希望本报提醒一下车主们,丢了车牌一定要到车管所去补办,不要因为怕麻烦而让这些不法分子得逞,更让这种偷盗之风愈演愈烈。
编辑: 王定焕
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