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屠传宏 通讯员 韩哲
徐鸣捷
宁波晚报讯被大客车撞了一下,余姚八旬老人应招根伤得不轻,但时隔一年多了,车祸赔款却无着落,大客车驾驶员连手机都不接……余姚法院泗门法庭本月13日受理老人的诉讼后,马上找驾驶员、找驾驶员所在的运输公司联系,4天时间就把车祸赔款落实了。老人拿到钱时热泪盈眶:“我可以过个安心年了!”
遭遇回避
去年10月29日,应招根老人在329国道边的人行道上行走时,被一辆安徽阜阳市运输总公司的大客车撞倒了。经医院诊断,老人为脑挫伤、蛛网膜下腔出血、左颧骨骨折、头皮撕裂。经余姚市交巡警大队勘查认定,大客车驾驶员杨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发后,杨某当即支付了6000元赔款。老人住院22天后,医生嘱咐“病休三个月并加强营养”。老人的儿子就联系杨某落实进一步赔偿事宜,但杨某的手机要么拨不通要么不接,杨某所在的阜阳市运输总公司则称杨某“已下落不明”。该公司还辩称杨某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会为他的行为负责。
短信劝导
多次交涉未果,老人将杨某和阜阳市运输总公司一并告上法庭。余姚法院泗门法庭立案后,考虑此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而且目前老人精神和身体遭受了极大的打击,迫切希望获得赔偿,决定快速审理。
承办此案的高立群法官见杨某始终不接手机,就一次次试着向他发送短信。在短信中,法官介绍了老人现在的困难处境,希望杨某本着为人的基本道德,依法主动承担法律责任。此外,高法官又打电话给杨某所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指明杨某驾驶客车属于职务行为,该公司必须对雇员杨某造成他人受伤的行为负责。
调解成功
本月17日上午,法官的劝导终于有了回应。法庭开庭时,阜阳市运输总公司和杨某特别授权委托余姚市的一位法律工作者出庭。经庭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由阜阳市运输总公司和杨某共同向应招根老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1.3万元,扣除已支付的6000元,尚需支付7000元。
当天下午,高立群法官在泗门法庭通过上网连接余姚法院的电子签章系统,在民事调解书上盖了余姚法院公章,亲自把调解书和被告方支付的7000元现金送到了应招根老人家中。
编辑: 王定焕
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