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屠传宏 通讯员 张阿久
张勤俭
宁波晚报讯象山县珠溪乡的潘某等25位民工昨天从象山法院得知,被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上海)拖欠了一年多的工薪已经执行到位。他们不由得欢呼雀跃:“我们可以开心过年啦!”
25人工资被欠89万余元
这些民工自2001年10月至2003年初,在宁海新世纪大酒店工地做工。雇用他们的是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上海)宁海新世纪大酒店项目部。等到工程结束与项目承包人李某结算工资时,合计竟有89万余元无法支付!
民工们去年6月向宁海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上海)以及李某支付拖欠的工资款。两个月后,民工们拿到了裁决书———这89万余元工资由李某来给付,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上海)承担连带责任。裁决生效后,民工们一次次遭遇推诿。
无奈的民工们上个月依法向象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象山法院领导立即要求执行庭快速办结。针对被执行人李某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现状,执行庭庭长林旭良本月17日带领8名执行法官直奔上海执行。
法院坚决执行全额到账
“劳动报酬案件是一个敏感问题,牵涉到社会稳定,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生活生产,是重点清理的案件。”林庭长同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上海)的负责人做起了思想工作。公司负责人见实在拗不过坚持不懈的执行法官们,一边埋怨着“别的单位来人都可以商量,没见过像你们这样的”,一边召集工作人员立即着手解决欠薪问题。当天下午下班前,执行法官跟着该公司财务人员到银行,看到89万余元执行款打入法院账户终于放心。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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