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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时替9民工讨回2.7万血汗钱
稿源:  | 2004-12-25 07: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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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到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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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示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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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对工时

    东南商报讯(记者卢科霞)转包包工头给民工开了一张白条后,就人间蒸发了。9名民工兄弟拿着白条,从12月9日开始踏上讨薪路,在多方碰壁的情况下,其中一名民工看到本报的一篇报道,获悉市总工会与本报正联合推出“岁末追讨欠薪”活动,这让他们看到了希望。
    昨天上午,民工代表陈宗杰和李海峰走进市总工会职工维权中心。市总工会法工部副部长王小骏、建设工会副主席秦建文和本报记者一起,4个小时就帮9名民工讨回了2.7万余元工资。
    10:50接到投诉
    贵州籍民工陈宗杰、安徽籍民工李海峰向市总工会职工维权中心投诉:他们为中天建设欧尚超市海曙店项目部做内墙粉刷,这个工程的内外墙粉刷都是承包给包工头张某的,张某又委托殷某负责内墙粉刷。平时的工时计算、工时价格都由殷某与民工结算。12月9日,内墙粉刷工作基本完工,张某与殷某在内墙施工面积核算上出现重大分歧,因而工资没有结算下来。民工向殷某要工钱,殷某说他没有钱,就给9个民工每个人写了张欠条,欠条上的工资是按60元一天计算的。12月19日,殷某不见了,陈宗杰等人只好拿着欠条到张某那里讨工资。但张某说,他只能按50元一天计算,陈宗杰等人不愿意。由于意见不合,两个星期过去了,陈宗杰等人还没有拿到工钱。
    11:20工地核实
    接到投诉后,王副部长先打电话到中天建设进行了简单的核实。之后,王副部长、秦副主席和记者都顾不上吃中饭,就和陈宗杰等人一起来到项目施工工地。一名姓张的项目经理得知我们的来意后,明确表态:如果欠条所写属实的话,他会督促包工头支付工资的,一分钱也不会少。他还说,他们的工地绝对不会发生欠民工工资事件。
    于是陈宗杰等人拿出殷某留下来的考勤表,王副部长与秦副主席就在考勤表上一项项核对,并做出了明细表。经核对,考勤表上的工作时间与欠条上的时间基本一致。然后,两人又根据60元一天的工价,核算出每人应得的工资,9名民工一共可得2.7万余元。
    13:20激烈谈判
    核实工作进行到一半时,包工头张某也来到现场。他说,他也是受害人,民工们到底做了多少工时他一无所知,全是由殷某掌握的,而现在殷某跑了,民工们拿着殷某的欠条来向他要钱,他有些想不明白。王副部长说,其实从法律上来说,民工工钱的事是不用找转包包工头的,也不用找包工头的,只需找项目经理,然后由项目经理再与包工头结账,因此现在只需要和包工头核实工价与工时。
    张某指着考勤表说,他对工时没有异议,但是按他定的工价是每工50元,而不是60元。可他拿不出证据来证明当时真实的工价,也拿不出证据来证明殷某的欠条是假的。王副部长告诉他,民工投诉时出示了工价60元的证据(即欠条),而包工头想否认民工提供的欠条与考勤表,就负有举证责任,如果拿不出证据证明民工所诉为假,那只有按照60元的工价给付工钱。
    14:20发放工资
    在王副部长、秦副主席、本报记者、项目经理轮番给包工头张某摆事实、讲道理后,会计在现场造出了工资表,张某终于在工资表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同意以60元的工价给付。1500左右,8名在场的民工高高兴兴地领到了自己的工资,还有一名民工因为提早回老家了,委托老乡帮他代领。本报记者刘波摄

【编辑:王定焕】

4小时替9民工讨回2.7万血汗钱

稿源: 2004-12-25 07: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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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到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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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示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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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对工时

    东南商报讯(记者卢科霞)转包包工头给民工开了一张白条后,就人间蒸发了。9名民工兄弟拿着白条,从12月9日开始踏上讨薪路,在多方碰壁的情况下,其中一名民工看到本报的一篇报道,获悉市总工会与本报正联合推出“岁末追讨欠薪”活动,这让他们看到了希望。
    昨天上午,民工代表陈宗杰和李海峰走进市总工会职工维权中心。市总工会法工部副部长王小骏、建设工会副主席秦建文和本报记者一起,4个小时就帮9名民工讨回了2.7万余元工资。
    10:50接到投诉
    贵州籍民工陈宗杰、安徽籍民工李海峰向市总工会职工维权中心投诉:他们为中天建设欧尚超市海曙店项目部做内墙粉刷,这个工程的内外墙粉刷都是承包给包工头张某的,张某又委托殷某负责内墙粉刷。平时的工时计算、工时价格都由殷某与民工结算。12月9日,内墙粉刷工作基本完工,张某与殷某在内墙施工面积核算上出现重大分歧,因而工资没有结算下来。民工向殷某要工钱,殷某说他没有钱,就给9个民工每个人写了张欠条,欠条上的工资是按60元一天计算的。12月19日,殷某不见了,陈宗杰等人只好拿着欠条到张某那里讨工资。但张某说,他只能按50元一天计算,陈宗杰等人不愿意。由于意见不合,两个星期过去了,陈宗杰等人还没有拿到工钱。
    11:20工地核实
    接到投诉后,王副部长先打电话到中天建设进行了简单的核实。之后,王副部长、秦副主席和记者都顾不上吃中饭,就和陈宗杰等人一起来到项目施工工地。一名姓张的项目经理得知我们的来意后,明确表态:如果欠条所写属实的话,他会督促包工头支付工资的,一分钱也不会少。他还说,他们的工地绝对不会发生欠民工工资事件。
    于是陈宗杰等人拿出殷某留下来的考勤表,王副部长与秦副主席就在考勤表上一项项核对,并做出了明细表。经核对,考勤表上的工作时间与欠条上的时间基本一致。然后,两人又根据60元一天的工价,核算出每人应得的工资,9名民工一共可得2.7万余元。
    13:20激烈谈判
    核实工作进行到一半时,包工头张某也来到现场。他说,他也是受害人,民工们到底做了多少工时他一无所知,全是由殷某掌握的,而现在殷某跑了,民工们拿着殷某的欠条来向他要钱,他有些想不明白。王副部长说,其实从法律上来说,民工工钱的事是不用找转包包工头的,也不用找包工头的,只需找项目经理,然后由项目经理再与包工头结账,因此现在只需要和包工头核实工价与工时。
    张某指着考勤表说,他对工时没有异议,但是按他定的工价是每工50元,而不是60元。可他拿不出证据来证明当时真实的工价,也拿不出证据来证明殷某的欠条是假的。王副部长告诉他,民工投诉时出示了工价60元的证据(即欠条),而包工头想否认民工提供的欠条与考勤表,就负有举证责任,如果拿不出证据证明民工所诉为假,那只有按照60元的工价给付工钱。
    14:20发放工资
    在王副部长、秦副主席、本报记者、项目经理轮番给包工头张某摆事实、讲道理后,会计在现场造出了工资表,张某终于在工资表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同意以60元的工价给付。1500左右,8名在场的民工高高兴兴地领到了自己的工资,还有一名民工因为提早回老家了,委托老乡帮他代领。本报记者刘波摄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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