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日报讯(记者 陈雅珍
易鹤)昨前两天,宁海县的桑洲镇、深甽镇两所敬老院分别落成,吸纳173位“五保”老人入院,使全县敬老院和福利院的床位数超过了需要集中供养的老人数,达到1:1.14。至此,我市实现了年初市政府实事工程提出的目标:到年底,全市城乡“三无”、“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达到85%,提前一年实现省政府提出的目标。
“三无”、“五保”老人,即无扶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老人。今年,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都把“‘三无’、‘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达到85%”这项工作纳入了实事工程范畴,采取“民建公助”建设和改善敬老院、福利院的方法,并都拨出专项资金。市财政拨款500万元、余姚市按建设资金的30%给予补助,宁海、奉化按每张床位3000元给予补助……据统计,今年全市用于建设敬老公益设施的投入资金共计2.6亿元,经济相对较困难的宁海县和象山县,也分别投入资金1000万元和2000万元。
因为有政府的全力扶持,我市今年新建、扩建、改建敬老院、福利院32家,新增床位3000多张,使床位总数达到1.5万张,与“五保”老人数的比例达1:1.2。全市城乡凡是符合集中供养条件并自愿住进敬老院、福利院的老人,都能如愿以偿;因病或自己不愿意进院的老人,则通过“户院挂钩”的办法,除落实供养经费和委托扶养人外,还在敬老院建立生活档案,由敬老院定期进行上门走访、指导服务。供养经费统一由敬老院发放到户。
我市“三无”、“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工作十分规范,符合被供养条件的老人,都与村委会(街道、乡镇)和敬老院签署了供养合同,明确了供养的权利、义务、责任。
我市“三无”、“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标准比较高:老人们居住的敬老院、福利院都要求宽敞明亮,有卫生设施,人均居住面积达到6至8平方米;老人们每人每年的生活费达到所在县(市)区上年农村人均收入的60%,其中较高的海曙区、鄞州区分别为6000元和5394元,比较低的象山县、宁海县也分别有3060元和3500元;老人们的基本医疗费都是实报实销,仅以海曙区为例,该区78位“三无”老人,今年全年共用去医疗费15.96万元。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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